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支部为保证支部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同时提高党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对象
人文学院各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二、考勤内容
人文学院各支部党员在各种会议及其活动中的出勤情况。
三、考勤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除公事外出,生病,意外事件发生的,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
2、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四、考勤方式
1、支部过组织生活,均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并在《党支部工作笔记》中如实记录。
2、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党员姓名、班级,缺席事由。
3、参会党员本人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允许代签。
五、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无法参加组织活动的,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病假要有病假证明,事假要有正当理由。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未经组织同意缺席者,做如下处理:
(1)缺席一次在下次组织活动中,据实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做情况说明。
(2)正式党员无故缺席两次,给予警告,并要求写100字以上的认识;三次以上在档案里备案。
(3)预备党员无故缺席两次,给予警告,并要求写100字以上的认识;两次以上延期转正。
(4)入党积极分子无故缺席,给予警告,并要求写100字以上的认识;两次无故缺席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会议开始后15分钟到会视为迟到,迟到超过半个小时视为缺席;提前离会15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迟到或者早退两次视为缺席。
2、假条须本人和支部书记签字后备案。
3、每次考勤记录将在党总支备案。
4、每一学期将通报支部成员的考勤情况,对于无视考勤制度,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通报其书记,无法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党的组织纪律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上报党委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5、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表扬。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人文学院党总支
2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