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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2014-05-13 00:00  点击量: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中央统战部、教育部[2004]6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更好地加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和了解,进一步调动我院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定:一、联系交友的形式

1、交友联谊。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具体工作体现,是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保证与有效途径,是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活动的具体形式,是学院加强对统战工作领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根据我院实际,学院党总支委员相关成员重点联系学院党外代表人士。

2、走访慰问。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重要生日寿辰和生病住院期间走访慰问党外代表人士,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外代表人士政治上、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有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加深感情。走访慰问的主要对象是学院的党外代表教师和离退休教师。

二、联系交友的内容

1、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各项重大举措、重要事项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定期以各种形式向联系交友对象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加强与联系交友对象的沟通、交流,促进共识,加深友谊。

2、关心联系交友对象在教学、科研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其面临的实际困难。

3、关心、支持所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自身建设,视情况参加党外代表人士组织的重要活动。

三、联系交友的有关要求

1、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和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交友对象的工作安排,了解制度落实情况,收集、反馈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各系党支部组织负责本系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实施,将其纳入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党总支反馈有关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对待这项工作,主动保持与联系交友对象的密切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3、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外代表人士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联系人员名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人文学院党总支

二О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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