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仪式的通告

2020-12-02 20:59  点击量:

        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将于202111日起施行。

       在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人文学院将于123日下午3:00在金川校区电力大楼26层举办《民法典》宣传展开展仪式,并会持续为广大校内外师生提供观展服务。

   欢迎全校师生莅临指导!


 

上一条:关于人文学院面向广大师生开设“我为师生办实事——三问”征集活动的公告

下一条:人文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审核初选结果公示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
电话:0471-3603677  邮编:0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