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中心主任
(一)负责编制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中心的工作任务;
(三)做好实验中心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四)领导实验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实验中心各类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实验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实验工作人员和实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定期总结实验中心工作,完成实验中心的总结报告。
二、实验教师
(一)掌握实验中心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能够独立承担实验中心某一方面的教学实验指导工作;
(二)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实验环节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指导学生实验和批阅学生实验报告;
(三)熟练掌握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能够熟练解决和排除实验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了解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进行实验技术和实验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
三、实验中心管理人员
(一)掌管实验中心钥匙,负责钥匙的领用和收回工作;
(二)负责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在时间方面的协调安排工作;
(三)负责实验中心所有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熟悉仪器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五)负责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外借情况的登记工作,敦促借用人按时归还;
(六)经常检查实验中心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联系方式:0471-3601296 办公地址: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