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小组评议、学院评审工作组研究讨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拟评定娜木拉等3名同学推荐获得自治区奖学金,拟评定魏雅楠等44名同学推荐获得现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拟评定曹玲玲等254名同学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具体结果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实名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月28日
联系人:齐永富
联系电话:0471-3604786、15949419370
人文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