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批准成立(内教技函[2021]131号)。为了提升本基地的科学研究水平,发挥基地项目建设在吸引和聚集区内外致力于乡村建设领域的优秀青年学者、服务地方农牧区乡村建设能力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制定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项目年度规划事宜,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托高校负责基地日常实施和管理的职责,现由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代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发布基地2022年度项目申报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要求,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引,坚持以自治区乡村建设和发展领域的现实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更好地为自治区推动农牧区乡村建设建言献策和开展社会服务。
二、课题方向
1.乡村建设的政策研究。本方向主要探讨农牧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乡村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淘宝电商)、乡村教育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模式等领域的政策实施、政策创新与扩散相关问题,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2.乡村建设的行动研究。本方向主要围绕农牧民在乡村建设的农牧民主体地位(巩固与提升)、参与机制、赋权与增能的经验和问题与对策。
3.乡村建设的治理研究。本方向主要探讨乡村建设中的基层组织与动员机制、“五社联动”模式、基层应急能力提升、数字化治理等基层治理创新的经验与问题,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4.内蒙古乡村建设史料整理与研究。本方向主要旨在整理近现代以来内蒙古地区乡村建设的情况,可按照某个时间段来整理和分析农牧区乡村教育、乡村治理、乡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料情况。
三、课题种类及资助经费
1.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万元,具体立项金额和拨付方式以立项合同为准。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条件,能够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3.项目申请人可参考课题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申报,但不能偏离选题指南所列定的范围,申请者不能将已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作为项目进行申报。
4.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5.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1)。
五、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研究期限为1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2.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提交高水平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和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鼓励高水平研究报告(2.5万字)和政策咨询报告(0.3万字),研究报告需按照学术规范撰写。重点项目结项时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署名第一作的专著;论文要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定。
3.以课题为基础提炼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标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项目成果”。中心作为项目资助单位有优先编辑整理、结集出版项目成果的权利,无需再征得作者知情同意,作者享有原单位署名权。
六、申报时间
申报者于2022年10月10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邮箱nmxcjs2021@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连雪君
电话:13674716482
地址: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大楼3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