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要求,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集中组织开题答辩环节,具体通知如下:
1.开题评审答辩会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协调,参会人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全体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研究生教育校督导组专家。2013、2015级在读研究生旁听。
2.学校要求本学期从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为集中组织开题报告答辩时间。我院开题评审答辩会时间定于:2016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331(学院多功能室)。
3.开题评审答辩会要求如下:
①准备开题报告(新版)文本15份;
②备齐阅读书籍、参考资料等材料;
③制作PPT课件(10分钟),内容主要为:相关研究、核心内容、参考文献等;
④研究生必须告知自己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开题评审答辩会;
4.本次开题评审答辩会执行导师签到制度。
5.学院组织的开题评审答辩会严格执行学校《研究生开题报告》新模板中的“开题报告说明”的相关要求。
人文学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