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要求,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集中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环节,具体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由民族学学位点负责组织。中期考核组由9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可任小组成员。
2.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时间为:2018年1月2日(星期二 )上午:8:00-12:00;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331(学院多功能室)。
3.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研究生具体要求:汇报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制作PPT课件(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实际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符合程度、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查阅的相关文献资料等方面。
4.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考核过程:研究生汇报(10分钟),考核组成员进行质询(10分钟)。
5.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须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组应对实际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的符合程度、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论。考核组形成的中期考核结果需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认。
6.不能按期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延期考核的申请报告,由导师、学位点和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推迟考核。
7.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后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对其重新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按期申请论文答辩。中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者,将取消2018年6月的答辩申请资格。
人文学院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