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管理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进行了调整。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公开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152名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
我院王俊霞、毕力格图、苏丽娜、张莉蔚、贾志敏5位教师凭借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入选。这不仅是对学院专业实力的高度认可,也是为学院进一步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服务区域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