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12号)和《202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安排,我校于10月12日在明德楼204会议室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会议,我校副校长郝贠洪,研究生院院长高晓平,副院长张计科,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马利强,院长苏丽娜,副院长武新春、张莉蔚及法律硕士中心部分教师参加会议。
苏丽娜院长从学位点基本情况,学位点建设的特色亮点、存在问题与努力方向等方面对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介绍,并回答了专家的提问。经过专家投票表决,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对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继续授权。
下一步,我校将按照法律硕士教指委的建议,在专业特色凝练方面、学科队伍建设方面以及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学位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