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经学院党总支会审议通过)
一、党总支书记
按照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范围,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并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的集体作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完成学校党政布置的各项任务;对学院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学院事务管理、工会和团委等工作负领导责任;制定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起草重要公文;主持召开学院党总支、支部书记会议;负责处理上级下发的文件,审核签发学院党总支发出的各种文件;负责学院党总支各类经费的使用审批;协同做好学院“三重一大”的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副书记
在党总支集体领导下,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党总支书记因事外出时,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抓好党员队伍教育、培训等工作,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院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做好民主党派等工作。
三、组织委员
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支部建设,包括拟定支部委员和党员培训计划、党员学期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课,参与组织支部的学习培训,检查支部活动和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等;负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包括制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计划,检查支部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落实情况,参与对发展对象的发展前审查和安排批准前谈话等。
四、宣传委员
负责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包括拟定学期学习计划,选择学习资料,检查各部门学习情况等;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指导支部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院党总支和各支部重要活动、学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的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以及重大活动宣传组织工作等;做好学院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
五、纪检委员
负责学院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包括拟定学习计划,参与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参与检查干部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等;负责普通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包括拟定党员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参与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参与检查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情况,协助校纪委做好党员违反党风党纪案件的调查与处理,维护党员权利等。
六、统战委员
负责学院统战工作,包括对党员进行统战政策教育;指导支部统战工作;倾听统战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解决他们的问题等。
七、青年委员
负责与青年有关的工作,指导团总支工作,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特殊诉求,通过团总支组织适合青年职工特点的活动等。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