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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举办“人文讲坛”第六讲

2014-06-23 00:00  点击量:

6月19日下午,我院在金川校区十楼报告厅举办“人文讲坛”第六讲。邀请我院法学系系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苏丽娜老师做题为“法理学视角下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价值”的讲座。苏老师结合本人博士论文写作中的选题缘由和意义,借以分析学生论文选题的方式,突出“小题大做”。然后谈法理学视角包括本体分析、价值分析、运行分析。此次讲座具体谈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价值分析。对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价值分析从四个方面说起。一,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具有生态伦理价值,尤其是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作用,并指出蒙古族传统生态习惯中就有生态伦理观念;二,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具有秩序价值,对于蒙古族聚居区的草原生态秩序以及牧民生活秩序具有规范作用;三,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具有民族文化传承价值,通过分析蒙古族生态文化的内核,指出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对于民族文化传承具有载体作用;四,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具有人权价值。现代意义人权包含多种内容,其中环境权已经成为公认的人权,但实践中的重视程度尚不够,尤其是蒙古族聚居区牧民的人权问题,他们对所处生态环境所具有的环境权经常被侵害,因此,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可以从习惯权利的源头形成人权保障的重要手段。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不仅了解了专业方面的知识,更是纷纷表示保护生态从自身做起,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供稿:白南定 摄影: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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