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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图书资料借阅规则

2018-02-02 19:42  点击量:

1、借书需教师本人办理,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学生借书须持本人学生证,不得代办。

3、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处罚。

4、期刊一律不外借。

5、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应予以赔偿。

6、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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