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公室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办公室 >> 正文

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3-07-25 17:45  点击量:

教务中心做为院级教务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考试(考查)条例》,做好在校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学籍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学生注册;

2.按学校规定,做好在校生基本数据整理工作;

3.对提出休学、退学、复学、转学要求的学生情况认真核实,发给学生相关表格,报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

4.按学校规定做好优秀学生辅修及双学位学习的管理工作;

5.按学校规定做好民族预科生中期选拔工作;

6.按学校规定做好专升本工作;

7.对学校下发的学籍处理文件进行登录,并通知主管领导;

8.做好毕业生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初审工作;

9.做好续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10.做好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二、成绩管理

1.学生成绩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教学秘书是院级管理主要执行者;

2.每学期上课前应将教师课表、学生名单及平时成绩登记册发至任课教师;

3.做好学生成绩登录工作,并按要求报教务科;

4.按规定做好学生成绩档案的管理工作;

5.适时向学生公布成绩;

6.按学校规定做好学生试卷查询工作;

7.协助教务处,督促教师按时上报各种考试成绩;

8.按规定做好毕业生成绩管理工作,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准确的成绩单;

三、考试管理

1.按要求安排监考教师;

2.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及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与教务科协商,安排好高年级专业课的考试及提前结课的课程考试;

4.按学校规定做好学生缓考、免考及按规定对部分学生考试成绩加分工作;

5.协助教务处,组织好学生补考报名及考试工作;

6.协助教务处,组织好学生重修报名及考试工作;

7.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学生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考查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决定》,组织教师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范》;

8.协助教务处,做好违纪学生处理工作;

四、教学调度

1.协助教务处,做好各班级人数统计工作及教师基本数据整理工作;

2.协助教务处,督促各系(教研室)按时核对教学计划、填报教学任务书;

3.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师课程调整工作及调整后的通知;

五、其它工作

1.负责解答本学院学生教学管理、学籍管理中的问题;

2.负责本学院所开课程学生成绩查询工作;

3.及时向教学院长汇报学生成绩和学籍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4.发放、领取、转达、上报学校、院有关教学文件、会议通知、表格等;

5.其它与教学管理有关的工作。

联系方式:0471-5617991(研究生教务)  0471-5617993(本科生教务)    

办公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343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
电话:0471-3603677  邮编:0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