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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03-27 18:11  点击量: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疫情防控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备用复试平台为“阿里钉钉”或“腾讯会议”平台。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复试错时错峰分批次进行。

复试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书》,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各留存一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

1)制定学院调剂工作的实施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电话等信息,指导学院严格按照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调剂工作,审批上报的推荐调剂名单。学院制定的调剂实施细则需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通过的调剂实施细则要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防止考生盲目报考。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2)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成立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学院的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信息等,指导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负责学院考生专业能力考查(包括思想政治、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其他加试科目)的题库命题、考试组织,题库命制要以《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考试大纲为基础。

5)审核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制定的综合面试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监督学院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工作。

6)做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7)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

8)做好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9)做好复试突发应急预案工作。

10)审核确定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排序。

11)制定复试纪律、保密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12)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第五条 学院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

第六条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至少应有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秘书1人为在职教师)。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为实名制,在综合面试前应制定和了解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现场独立评分,做好面试记录,并形成综合面试意见。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与考生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手段,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严格复试录取过程管理。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录取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录取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成立专业能力考查命制小组,学院专业能力考查命制小组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专业能力考查题库的命制工作。所有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签署《内蒙古工业大学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责任协议书》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自命题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不经学校同意,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复试要求、缴费

第八条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自考成绩或成人本科成绩证明亦可)。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5)初试准考证。

6)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和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

9)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其他定向证明材料,明确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和定向委培单位。

以上材料将用于教育部录取检查,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并在入学时提供对应的纸质材料复印件。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传,可书写相关说明代替并上传。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考生端复试设备及场地

按照学校安排,学院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对考生端复试设备及场地主要要求如下: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学校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4)复试场地要求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必要文具。

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第十条 复试综合面试场地及要求

   我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在金川校区(地点)进行评审工作。教师必须连续14天无发热、咳嗽以及其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情况方可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地点必须全程开窗通风。

第十一条 复试缴费

1)复试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费标准。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用。

第十二条 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体检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

第十三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第十四条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采用题库抽签选题,以口试或板书答题的形式代替闭卷笔试形式。每套答题一般由3到5小题组成,每套答题的题量、题型、难度、分值应基本相当,答题的套数至少为复试考生人数的1.2倍。综合面试主要内容是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学院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要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学院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30分,综合面试70分。

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规定,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同一复试批次,原则上每位考生仅能在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第十八条 复试录音录像及相关记录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

第十九条 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

第二十条 参加复试考生须遵守《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所有专业不组织破格复试。

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二十二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2)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第二十三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四条 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复试结果,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复试情况登记表》;按照《复试信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复试考生信息库,并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我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含一志愿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十六条 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学院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不予录取。

复议及监督申诉

第二十八条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议

考生如对调剂结果或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复试名单或复试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九条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纪检小组。

第三十条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方式

学校接受考生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唯实楼318室

咨询电话: 0471-6578901    

监督申诉电话:

0471-3261806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471-6578961(内蒙古工业大学)

0471-3601296(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第三十一条 所有参加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

第三十二条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调剂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对在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疫情防控要求。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应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做好相关疫情防疫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未尽之处,以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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