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人文学院在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举办2025年人文讲坛第四讲。本次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主讲,法学系教师及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
徐阳光教授以“《企业破产法》修改的具体问题”为主题,首先结合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阐释《企业破产法》修订的必要性,指出此次修订既是将成熟实践经验入法,也是对制度漏洞的补充;随后分析破产法修改的思路、策略、路径,重点解读对“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理解这一核心问题;接着从法律名称、法律体例、个人破产立法、非营利法人破产、逐条修改辑要、预重整、合并破产、小微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跨境破产十大具体问题展开。
此次讲座,为我院法学系教师搭建了学习《企业破产法》修订前沿动态的优质平台,深刻认识破产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与重生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准确把握法律修订逻辑与实践应用方向,对推动学院法学学科教学内容更新、科研方向优化及实务教学融合具有积极意义。

